省协会召开浙江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点击量:356075 2021年03月18日

_L1I0950_1.jpg_L1I0972.jpg

3月12日下午,省协会在浙江银保监局607会议室召开浙江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浙江银保监局消保处一级调研员胡黎明应邀到会指导并讲话,省协会副秘书长王海燕,消保工作委员会主任、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副巡视员陈庆飞,自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农信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博恺,消保、自律工作委员会各委员等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消保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数字化转型部/网点发展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总经理包春静主持。

 会上,陈庆飞、陈博恺分别回顾了消保、自律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情况,提出了2021年工作思路,会议上为工作委员会新任委员发放了聘书;陈庆飞宣布2021年浙江银行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三家银行机构以“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服务”为主题作了经验交流和分享。

王海燕对省局消保处到会指导表示感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自律工作委员会各成员代表表示欢迎,并对两家专委会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回归本源助力实体经济。以行业自律为统领,助推实体经济动能转换。二是要持续提升金融消费者获得感。不断提升基础性金融保障,深化金融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三是推进行业工作成果转化。持续深化“两个报告”发布机制,要进一步强化专委会之间交流合作,扩大专题研究调查研究覆盖面,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消保、自律工作上做出新的贡献。

胡黎明代表省局消保处作指导讲话,他对省协会消保和自律专委会年度工作会议机制和三家银行的老年群体服务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投诉处理质量与效力。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落实投诉处理责任制管理,加强考核、定期督查、研判风险,注重投诉处理的高质性和时效性。二是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建设。各银行机构要强化与浙江省、杭州市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作,尤其是经济纠纷和重复来访的疑难投诉,要充分利用第三方调解、诉调对接、小额赔付等机制,提高疑难投诉化解效率,推进金融纠纷非诉解决。三是强化315金融宣传教育活动质效。各银行机构要突出活动主题,创新活动特色、注重活动成效,活动结束后要加强总结提炼,做好先进经验的分享和推广,建立健全金融宣教长效机制,推动银行业消保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 编辑:
友情链接